HJ571-2010《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人造板及其制品》是中國生態環境部頒布的一個環保標準,主要針對人造板及其制品的環保技術要求進行規定,以保護環境、促進可持續發展。
一、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人造板及其制品類環境標志產品的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技術內容和檢驗方法。本標準適用于人造板、地板、墻板等產品。
二、試驗設備:
VOC及甲醛釋放量氣候箱
三、試驗方法:
1. 組裝好采樣管,在開始測試之后的第(72±2)h進行空氣采樣,使用校準器測量采樣流速,開啟抽樣泵,觀察并記錄流速,合適流速范圍是100~200 ml/min。
2. 采樣流速應低于箱內氣體流速的80%,將吸附管連接到氣候箱出氣口或采樣口,并記錄連接時間、箱內溫度、氣體壓力、采樣流速,采樣時間30 min。
3. 采樣結束,取下吸附管后,記錄取下時間、采樣流速。關閉抽樣泵,從采樣管上取下吸附管,使用密封帽將吸附管管口封閉,并用錫紙或鋁箔將管包嚴。
注: VOC 的背景質量濃度應足以得到控制,以避免污染試驗樣品。為使試樣的污染達到最小,可以使用通風良好的架子或貯存柜。
該標準的實施,有助于提高人造板及其制品的環保性能,降低有害物質對人體和環境的危害,同時也為消費者提供了更多的環保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