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保護環境測試艙是行人碰撞保護試驗系統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主要用于行人碰撞試驗前的標定,行人保護碰撞試驗是采用頭部和腿部的碰撞沖擊器以一定速度對靜止汽車進行沖擊碰撞以模擬人車碰撞事故。
行人保護環境測試艙的標定應用:
1. 標定試驗前,上腿型沖擊器用的泡沫肌肉應在濕度為35%±10%,溫度為20 ℃±2℃的行人保護環境測試艙內放置至少4 h;上腿型沖擊器應在濕度為40%±30%,溫度為20℃±2℃的行人保護環境測試艙內放置至少4 h。
2. 在標定過程中,試驗設備應保持濕度為40%±30%,溫度為20 ℃±4 ℃。
3. 應保證每次標定上腿型沖擊器從受控貯存區取出后2 h內完成。
4. 測量標定環境的相對濕度和溫度,結果記錄在標定報告中。
行人保護環境測試艙的相關參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