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8897.3-2021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布的關于原電池的標準,其中第3部分規定了手表電池的要求和試驗方法。
具體來說,該標準適用于手表電池,即一種直接將化學能轉化為電能的原電池。手表電池通常采用氧化銀(Ag2O)或氧化汞(HgO)等化學物質作為正極活性材料,采用鋅作為負極。
一、范圍:
GB/T 8897的本部分規定了手表用原電池的外形尺寸和物理性能要求、電性能要求,抽樣與質量保證、檢驗方法、外觀檢查及合格條件。
本部分適用于多種檢驗方法情況下,制造商在出示電池的電性能和(或)其他性能數據時指明其采用的檢驗方法。
二、試驗設備:
電池檢測試驗設備匯總
三、測試項目:
高溫高濕、溫度循環等。
在該標準中,對手表電池的規格、性能、試驗方法等方面進行了具體的要求。例如,對于手表電池的外觀、尺寸、重量、容量、電壓、內阻等指標,均提出了相應的要求和測試方法。同時還要求對手表電池的放電性能、貯存性能、溫度特性、耐久性等進行測試和評估,以確保其能夠滿足手表等應用領域的需求。
此外,標準還規定了手表電池的包裝、標志、運輸和存儲等方面的要求。例如,要求手表電池在包裝、標志和運輸等方面符合相關的法規和標準,以保證其在運輸和存儲過程中不受損壞和污染。
總的來說,GB/T 8897.3-2021標準的發布,對于保障手表電池的質量和安全性,促進手表電池產業的發展和創新,具有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