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JB 367.2-1987《軍用通信設備通用技術條件 環境試驗方法》是針對軍用通信設備進行環境試驗的標準,旨在評估設備在不同環境條件下的可靠性和穩定性。
一、范圍:
1. 本標準所給出的試驗方法均為人工模擬環境的試驗方法。
2. 本標準給出的試驗方法適用于全部軍用通信設備(包括航空導航設備),本標準規定的各種環境試驗條件及試驗方法供制訂設備有關標準或技術條件時應用。如果設備遇到工作環境條件高于或低于本標準的嚴酷等級時,設備有關標準或技術條件可另行規定。
3. 本標準不包括試驗過程中試驗樣品的性能指標。試驗樣品在試驗過程中工作性能變化的容許極限應在設備有關標準或技術條件中規定。
4. 設備有關標準或技術條件應根據設備可能遇到的環境條件,從技術和經濟方面進行分析之后,對采用哪些試驗方法、嚴酷等級及試驗順序作出規定。
5. 對大型設備進行整機試驗不可行時,設備有關標準或技術條件應規定對哪些分機或部件進行試驗。
二、試驗設備:
環境試驗設備匯總
三、試驗項目:
低氣壓、高低溫、溫度沖擊、溫度高度、太陽輻射等。
四、試驗要求:
若無其它規定,試驗樣品在試驗設備內的安裝應模擬實際使用狀態進行連接。實際工作中使用而在試驗中不用的插頭、外罩及檢測板等應保持原狀。實際工作中加以保護的而在試驗中不用的機械或電氣連接處應加以適當的覆蓋。對于那些要求控制溫度的試驗,試驗樣品應在正常的試驗大氣條件下進行安裝。試驗樣品應盡可能安裝在試驗設備中央。
試驗樣品安裝完后應工作并進行檢查,不應因安裝不當而造成故障。如果規定試驗樣品在試驗過程中需要工作,則安裝時應給予必要的考慮。
要求安裝的試驗樣品彼此之間和離箱璧、天花板及地板至少15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