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0517-2006是中國國家標準,標題為"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Stand-alone Smoke Fire Detectors and Alarm Devices)。該標準規定了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標志,旨在確保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的性能和可靠性,提供有效的火災預警和報警功能。
一、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以下簡稱報警器)的產品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和產品使用說明書。
本標準適用于民用建筑中安裝的根據散射光、透射光原理(光電感煙)和電離原理(離子感煙)工作的報警器。其他環境中安裝的或根據其他原理工作的報警器,除特殊技術要求應由有關標準另行規定外,亦應執行本標準。
二、試驗項目:
高溫試驗、碰撞試驗、濕熱試驗、腐蝕試驗等。
三、試驗設備:
恒溫恒濕試驗箱、碰撞試驗臺等。
四、設備廠商:
環儀儀器
五、試驗方法(部分):
濕熱試驗:
將兩只報警器及其底座在溫度為40℃±5℃的干燥箱中干燥24 h后,立即移到濕熱試驗箱中,并將報警器按5.1.4條接通電源,使之處于正常監視狀態。
調節濕熱試驗箱,使報警器在溫度為40℃±2℃,相對濕度為90%~95%的條件下持續96 h后,將一只探側器取出,立即按5.2條規定,在“最不利”方位上測量響應閾值。
另一只報警器由濕熱試驗箱中取出后,在溫度15℃~25℃,相對濕度小于70%的環境中放置72 h,然后按5.2條規定,在“最不利”方位上測量響應闕值。
將測得的兩只報警器的響應闕值與該兩只報警器在一致性試驗中的響應閾值相比較,其中大的響應閾值用ymax或mam;表示,小的響應閾值用ymin或mmin表示。
在濕熱試驗箱中,以及由一種環境過渡到另一種環境時,報警器表面均不應出現凝露現象。
該標準的發布旨在確保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的性能符合規范的要求,提供可靠的火災探測和報警功能,以保障人員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它適用于家庭、商業和工業場所等各種場合中獨立使用的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的設計、制造和使用。